违建必须拆除的房子包括:违规建造的别墅、小洋楼、凉亭等高价值房屋;占用公共用地或绿化带建造的违建;建造在禁止开发区、临江、山坡等易滑坡区域的违建。此外,一些搭建在厕所、阳台等处的违建也应予以拆除。拆除这些违建既可恢复土地的自然状态,也可维护市容市貌。
违建必拆的房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占用公共领域的建筑物:如广告牌、临时搭建的棚屋等。这类建筑侵犯了公共利益,影响了市容市貌。
2. 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房屋: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房屋、改变建筑用途的房屋等。这类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 已经影响到小区内业主合法权益甚至个人安全的建筑:如擅自搭建的阳台、窗户等。这类建筑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
4. 违规占用耕地的建筑:在耕地范围内建设的房屋,包括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筑物等。这类建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需要拆除。
5. 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房屋:如在规划区内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房屋、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等。这类建筑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6. 影响交通、消防安全的建筑:如在道路、桥梁等交通要道附近违法建设的房屋,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的建筑。这类建筑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需要拆除。
总之,违建必拆的房子主要包括那些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拆除违建,并在确保居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