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曼(HoraceMann,1796—1859年)是19世纪美国杰出的教育家,被誉为“美国教育之父”。
他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富兰克林附近的乡村。1819年,曼从布朗大学毕业,留校任拉丁文、希腊文教师。182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827~1837年,先后任州议会众议员、参议员、议长。1837年,他毅然放弃律师职业和议长职务,首任州教育委员会秘书,投入公立教育运动。在长达12年任期内,贺拉斯?曼与各种反对公立教育的社会和宗教势力不懈地斗争,创建了州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公立学校运动的发展,使该州成为全国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