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性质就是录取时是否已对该生毕业流向做了分配。
计划性质一般分为定向、非定向。
非定向: 非定向培养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按学校、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生一般可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