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一、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主要是设立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安全科,配备管理人员,由安全主管负责人及若干名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条例。
三、宣传、培训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奖罚条例。
四、执行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
五、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提出本企业的重点安全管控项目和一般管控项目,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设备安全和安全生产运行。
六、对安全生产中隐患进行处罚、整改、验收管理。
七、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对日常安全生产过程的管理、检查、整改、处罚、以及安全生产会议负责记录整理备案。
八、开展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提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九、组织本企业特种设备等年检、备案工作。
十、对危化品进行安全管控、登记、备案以及相关安全检查等。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十二、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当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组织事故处理和抢险,并上报企业领导,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上报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十三、与当地相关政府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