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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更新时间:2025-06-28 15:44:34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应该遵守以下十条规定: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严格禁止乱堆物品;

6.注意电器设备安全;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8.培训员工消防知识;

9.增加消防安全投入;

10.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这些规定是保障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的基础,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二、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四、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将物品用苫布严盖;

六、严禁在库房的闷顶架设电气线路。库内不准乱拉临时电线;

七、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应采用60瓦以下的白炽灯或防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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