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膜回收站点规范性建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规范台账、有回收利用制度、有统一标牌(农膜回收站)等。
农膜回收点待处置的废旧地膜应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