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目标: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这四个目标是以素养为导向的,从四个不同角度体现了这门课程所要培养的一个完整的人的画像。综合实践活动的四个课程目标可以理解为“志”“仁”“勇”和“智”的有机融合。
具体而言,价值体认是要立“志”,立下志向、理想信念;责任担当强调“勇”和“仁”,讲的是培养学生对生活责任的果断勇气以及由己及人的仁爱之心;问题解决和创意物化侧重在“智”,要引导学生善于分析问题,懂得选择方法、审慎处理问题和明智解决问题。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制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考虑。首先,需要考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培养,包括动手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其次,需要考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的培养,包括环保意识、公益精神、法律意识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职业规划,包括自我评价、职业探索、职业发展等。
最后,还需要考虑实践活动的实际意义和实用性,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提高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