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实施的收费新标准,是经省物价部门审批通过的。
与原标准最大的变化是计费方式的改变。 原来的施救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类似于出租车的起步费;另一部分则是故障车辆被拖离的里程数。以轿车(一类车)为例,起步费是200元,以后每公里加收5元。 新标准则规定,只要施救一趟,不论里程数多少,轿车(一类车)收费300元,二、三、四、五类车分别收费400元、450元、500元、600元。而且,每趟300元的新施救费标准,仅包含抛锚地点到最近的高速出口。下了高速,若车主提出将车子拖往维修厂,需另外计费。目前,非高速路段的施救费尚无统一标准,由双方自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