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办理学生证具体如下:国内外教育部认可的初中、高中及大专院校以上的全职学生,需年满12周岁以上 办理学生证申请材料:
1、学生证或国外入学通知书的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2、一张2寸照片,一张一寸照片。
3、填写申请表格。
4、费用:人民币85元。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