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事利能力(即商事能力):为商主体在商法上的商事行为能力与商事利能力的统称。它是指商主体依据商业登记所核定的经营范围,独立地从事特定的商行为,享有商法上的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二、商事行为能力(即商事行为):商主体所为得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商事行为是商主体以营利性为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商事法律关系的经营性行为。商事行为是商主体所为的行为,与商主体这一特定身份相关,非商事主体不得从事商事行为。
一、商事利能力(即商事能力):为商主体在商法上的商事行为能力与商事利能力的统称。它是指商主体依据商业登记所核定的经营范围,独立地从事特定的商行为,享有商法上的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二、商事行为能力(即商事行为):商主体所为得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商事行为是商主体以营利性为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商事法律关系的经营性行为。商事行为是商主体所为的行为,与商主体这一特定身份相关,非商事主体不得从事商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