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体培训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安监部门。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体培训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安监部门。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