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规范与交易规范
大体上可以说,在本课程包括的六门法律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属于商事组织法,票据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属于商事交易法。
(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1、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必须在稳定性、一致性和灵活性3者之间取得平衡。要求法律具有超越时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保证安全。
2、另一方面,除了强制性规范外,任意性规范的作用也是重要的。
(一)组织规范与交易规范
大体上可以说,在本课程包括的六门法律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属于商事组织法,票据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属于商事交易法。
(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1、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必须在稳定性、一致性和灵活性3者之间取得平衡。要求法律具有超越时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保证安全。
2、另一方面,除了强制性规范外,任意性规范的作用也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