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渊源指宪法的形式载体和决定宪法内容的依据,主要包括六种渊源,一是宪法典,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宪法典。
二是宪法性法律,即有关调整宪法内部关系内容的相关法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效力等同于宪法。
三是宪法惯例,指在长期美践中形成并被反复利用,为国家和人民普遍接受,实际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和传统。
四是宪法判例,指法院在宪法争议案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
五是国际惯指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不成文原则和规则。
六是国际条约,指国际法主体间就某一事项所缔结的,规定各自权到义务的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