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诊所需要办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私人诊所必须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专业医师,且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医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像你这样没有医师资格的可以自己做法人,找一个有医师资格的人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