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快递显示已签收但是丢件谁的责任(快递丢了已签收怎么维权)

快递显示已签收但是丢件谁的责任(快递丢了已签收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25-07-12 10:42:31

快递显示已签收但是丢件谁的责任

如果快递显示已签收但是实际上货物丢失了,责任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因为快递公司在签收时没有确认收件人的身份或者没有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丢失,这是快递公司的管理问题。收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或者退款。

快递员的责任。

买方与卖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基于买卖合同,买方应当支付商品价款,卖方应向买方交付约定质量的商品。卖方与快递公司形成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基于运输合同,快递公司应当将商品完好无损地送至买方手中,卖方应当支付快递运输费用。

  此外,买方与快递代收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如快递丢失,赔偿责任将根据赔偿主体不同进行区别认定。

  1.快递在签收前丢失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故买方应向卖方(非快递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其换货、退款或赔偿,卖家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快递公司追偿。

  2.快递在代收点丢失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因此,快递公司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将快递置于代收点后丢失的,应不视为交付(签付),买方可向卖方主张权利(补货、退款、或赔偿)。

  快递公司经买方同意,将快递置于代收点后丢失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与卖家无关,这种情况下由谁承担责任,要进一步区分代收点属于有偿保管还是无偿保管。代收点收取费用的属于有偿保管,代收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代收点证明对快递丢失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买方只能自行承担损失,其他情况由代收点担责。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