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条件
1.具有相应职务或职级,且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在本领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3.能够独立承担重要科研课题或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果。
二、学术成果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并且有2篇以上被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或会议录用或者收录。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主编或参编出版科技著作1部以上,并且在本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3.在学术界内担任其它高级职务,或者被聘为国家级专家、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三、组织管理能力
1.承担过重要科研课题或专业技术工作,并且在项目组织、管理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
2.在单位内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有重要贡献,并且在工作岗位上发挥领导和推动作用。
答:1)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
(2)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4)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5)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