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
“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按招募简章明确的岗位,安排到乡镇农技服务、医疗卫生、劳动社保、文化等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但是,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乡镇基层工作、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在余编内按程序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能
“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按招募简章明确的岗位,安排到乡镇农技服务、医疗卫生、劳动社保、文化等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但是,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乡镇基层工作、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在余编内按程序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