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主要内容: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这是一篇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却不像一般的回忆录,所表现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学价值的同时,更具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每一大段的主要内容: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讲1927年4月28日是父亲的被难日。
第二段(从“那年春天一到“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第2至第7自然段)讲被捕前父亲工作的情形。
第三段(从“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到“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第8到第18自然段)写父亲被捕的情形。
第四段(从“十几天过去了”到“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第19到第29自然段)讲父亲被审问的情形。
第五段(从“28日黄昏”到结束。第30到33自然段),写父亲被害之后的情形。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之日所作的文章。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文章属于回忆式文章;文章运用了首尾呼应、倒叙和对比的写作手法;文章是采用第一人称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