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安全“红线”
1. 安排未经段或段以上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作业人员(含劳务工)上道作业。
2.无现场专职防护,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3.劳务工无路工带领上道作业。
4.在线路上使用手机。
5.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在停留车下坐卧休息。
二、施工安全“红线”
1.未经审批或擅自改变施工作业计划上道作业。
2.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
3.达不到放行列车条件盲目放行列车。
4.施工负责人、相应施工作业等级包保卡控人员不到位。
5.无缝线路地段超温进行破坏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
6.自轮设备运行中关闭“三项设备”;连挂作业,在接近被连挂车辆时,不执行“一度停车”直接挂车。
三、线路设备质量安全“红线”
1.线路、道岔轨距值(含横移量)达1456 mm及以上。
2.设备假检查、假处理。
四、作业安全“红线”
1.当班期间打牌、饮酒、赌博、擅自脱岗。
2.未按规定放下道口栏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干部一律撤职,职工一律下岗1至3个月,劳务工一律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