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公积金能否全部取出取决于具体的提取条件。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有两个条件可以允许全部提取公积金:一是离职提取,二是缴存人死亡。其中,对于外市户口职工,可以在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后申请提取;对于本市户口职工,则需要在取得失业证件后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则不适用于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本市建设银行公积金网点办理提取手续,无需经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具体所需材料包括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总之,如果想要了解关于东莞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