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和保存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质期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食品或其他商品的质量可以得到保证的时间。换句话说,这是一个生产商承诺商品一定期限内质量稳定的期限。保质期通常由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经过试验确定,并用标签或包装标明。
注意,超过保质期后不代表商品马上变坏,只是说明它的质量没有得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谨慎使用或避免食用,以免对身体造成影响。
保存期则指的是在适当的环境下,商品可以保存的时间。保存期可以长于保质期,因为它并不代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存期通常涉及到物品储存的环境、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而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物品的保存时间。
总的来说,保质期和保存期都是描述商品能够被商家或消费者持续保留的时间,但其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商品质量的保障,后者侧重于是否出现腐败、变质等情况。
1、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
2、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3、保存期是指产品的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存日期的最后那天,也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
4、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故此,失效产品或者称为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应当禁止销售。
5、产品的保质期不同于保存期,对同一产品,其保存期应当长于保质期,对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质量绝对不能保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