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学生证可以补办。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楼主毕业之后不小心丢了学生证,这是没有事的,比较学生证只是在学校内使用的证件,不会影响个人就业。
1、学生证丢失了,应及时的向学校办公室报失、登记;
2、对丢失学生证者,需说明改证作废,申请补发时,需要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署意见。
3、由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给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有一个月的考察时间,确定无法找回后可给予补发,如果在考察期间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学生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谨防丢失。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者,可发给学生证。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有效。学生证和校徽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凡不慎损坏或丢失学生证或校徽者,允许申请补发一次,申请补发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