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学,是政府部门检查指导学校工作,督促学校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特派专员,属当地行政部门领导,不归教育局管辖。
督学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职务全称为国家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兼职国家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以退休人员为辅。国家督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
2、指导学校按照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办学;
3、撰写教育督导报告;
4、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 6、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校督学,是政府部门检查指导学校工作,督促学校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特派专员,属当地行政部门领导,不归教育局管辖。
督学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职务全称为国家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兼职国家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以退休人员为辅。国家督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
2、指导学校按照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办学;
3、撰写教育督导报告;
4、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 6、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