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上的“身”不是错别字。
近来在一些自媒体上出现了身份证上的“身”字是错别字的谣言。他们只说结论,却不做任何解释。可以看出,这些人是在博人眼球,哗众取宠。
自媒体人需要吸引粉丝来扩大自己的影响。于是一些人以一些耸人听闻的标题或说一些颠覆常识的话来博得关注。说身份证上的“身”是错别字的,就是这样一类人。
身字不是错别字。
身(拼音:shē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为怀孕,引申泛指人或动物的整个躯体;身体;指生命;自己;本身;人的品格和修养;物体的中部或主要部分;用于衣服。
出处:《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像有齿以焚其身。”
例句:
1、《三国演义》第一回:“玄德回视其人: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
2、王引之《经义述闻·通说上》:“颈以下股以上亦谓之身……以今尺度之,中人颈以下股以上约有一尺八寸,一身之长也,再加九寸,为一身之半,则二尺七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