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示范作用,做好规划的制定实施、法规标准的制定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监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动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设计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制度。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局部与整体相衔接,统筹部署阶段性任务,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三、健全法制,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神,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省实际的信用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信用信息安全。
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政府带头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积极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信用服务机构设立和信用服务业发展,强化跨行业、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约束。
1.宽容
2.平等
3.自由
4.公正
5.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