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部门内部:公文主送部门内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用于内部协调、通报、请示等。
2. 上级机关:公文主送上级机关,用于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汇报工作等。
3. 同级机关:公文主送同级机关,用于与同级机关的部门进行联系、协商、合作等。
4. 下级机关:公文主送下级机关,用于向下级机关下达指令、安排工作、督促落实等。
5. 外部机构:公文主送外部机构,如合作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用于交流、征求意见、合作等。
在填写公文主送时,一般需要注明主送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并确保准确无误。根据具体要求,还可以在主送单位名称之前加上“致”、“给”等词语,以表示正式传达的意图。
请注意,在不同场合下,公文主送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务必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填写。如果有具体的公文模板或规定,建议参照相关文件填写主送部门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