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从1952年至1959年、1961年至1965年期间归孝感专区管辖过。
1952年,大冶专区撤销,咸宁所属区域划入孝感专区;1959年,随着孝感专区一并划入武汉市;1961年,重置孝感专区,咸宁再次归属于孝感专区管理。
1965年6月咸宁专区成立,辖咸宁、嘉鱼、蒲圻、通山、崇阳、通城、阳新、鄂城、武昌9县。1968年咸宁专区改称咸宁地区。
咸宁从1952年至1959年、1961年至1965年期间归孝感专区管辖过。
1952年,大冶专区撤销,咸宁所属区域划入孝感专区;1959年,随着孝感专区一并划入武汉市;1961年,重置孝感专区,咸宁再次归属于孝感专区管理。
1965年6月咸宁专区成立,辖咸宁、嘉鱼、蒲圻、通山、崇阳、通城、阳新、鄂城、武昌9县。1968年咸宁专区改称咸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