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东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西南新能源充电换电有限公司
甲方将地下负一楼负二楼七百五十个车位及配套设施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整体车位及配套设施以五十万租金每年出租给乙方。
租金以转账方式在每年第一个月十五号之前转入指定账户,租金涨跌视经营者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后调整。解出本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中途不得违约解约!
甲方:东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西南新能源充电换电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各一份,物管存档一份。
充电桩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租赁场地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