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①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贴。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②在省级政府统筹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公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有编有岗。
③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
公费师范生是有补贴的,其补贴标准按照每一个学生每一年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费4500元)。生活补助资金由培养学校按照每生每月45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