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的资金认缴,需要按照公司设立程序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在公司设立登记时,填写相关登记申请表格,包括认缴出资方式。
2. 在公司设立登记时,出具认缴出资的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开具的出资证明、股东承诺书等。
3. 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依据法定程序,签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资本总额、认缴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并进行公证。
4. 成立后,股东需要按照约定将认缴的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或者报废资产,认缴非货币出资并开具出资证明等。
5. 公司根据章程制定有关回报股东出资的分配方案,按约定期限或条件向股东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设立、认缴出资等相关程序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实行注册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建议在设立公司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会计师,以确保公司设立程序及资金认缴的合法性。
认缴制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
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股东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