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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细则的最新版本)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细则的最新版本)

更新时间:2025-07-13 02:41:58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哪些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会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会计凭证的保存和利用、会计账簿的管理和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归档、会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护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会计核算和报告的质量。

 (1)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2)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

  (3)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

  (4)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5)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

  (6)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

  (7)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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