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除丞相,加强君权。明太祖废除丞相,由六部分理朝政,六部最高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2.
八股取士。
3.
在地方设三司。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机构,在各地设立三司,分掌地方的行政(布政司)、司法(按察司)、军政(都司),三司直接隶属中央。
4.
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吏的监视和对人民的镇压。
1废除丞相,加强君权。明太祖废除丞相,由六部分理朝政,六部最高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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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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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设三司。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机构,在各地设立三司,分掌地方的行政(布政司)、司法(按察司)、军政(都司),三司直接隶属中央。
4.
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吏的监视和对人民的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