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
在法律缺乏明确的保证金规定的情况下,探讨保证金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保证金也是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购买证券时必须支付的自备金额。
现货黄金保证金交易是指交易黄金合约时,无需进行全额资金划拨,只需按照该黄金合约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持有订单的证明。
在正常的情况下,保证金是可以退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担保的约定是附属于主合同的。如果主合同的义务履行了,那么担保期间的担保责任就可以免除,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
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