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在外地成立的子公司也属于国企,因为子公司仍然由国有资本控制,国有资本占比在实际控制权上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在管理层的任命和经营决策中也存在国企的影响力。
而且子公司一般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指导性文件,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了国企的特点。因此,国企在外地的子公司也应被视为国企,享有国企的权益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国企在外地的子公司可以被认定为国企,因为子公司仍然受到国企母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国企在发展战略上,会选择通过子公司的方式进行外围扩张和资源整合,这些子公司通常在不同地区提供不同的服务或产品,但其法人身份仍然是国企。
因此,尽管子公司与母公司在不同地方运营,但在法律和经济意义上,子公司仍然是国有企业的一部分,仍然承担着国企的使命和责任,同时享有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