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是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有机联系的机关的总和。其共同特征是:
1.阶级性。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作为组成要素及其存在形式的机构,其本质取决于的本质。
2.历史性。机构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机构的组织、活动、职能是不一样的,并随着的发展变迁而变化。
3.强制性。机构的某些组成部分本身即是暴力机关,如警察、监狱,有的机关则以强制力作为坚强后盾。
4.组织性。机关的建立、活动以及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均依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不同层次的机关、同一层次的不同的机关、机关的整体与组成部分构成有机的系统。
民营银行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有专致办银行的良好动机,立足长远发展和稳健经营。
二是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业务特色。
三是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机制。
四是有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发起人股东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表现,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发起人股东明确承担银行的发展责任并支持银行持续补充资本。
五是发起人股东都是境内纯民营企业。
六是有先进的现代科技支持和全新的经营模式。
这些民营银行的积极探索对中国银行业体系转型、变革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