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米
1、中国第一根国旗杆是1949年开国大典时,该旗杆总高度为22米。1991年5月1日,我国重新修建了国旗杆,旗杆总高度为32.6米。
2、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回溯历史,新中国成立至今,天安门广场的国旗杆只更换过一次。1949年,新中国开国大典要求升挂国旗的旗杆高度与天安门城楼高度一致,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做成的旗杆高度为22.5米。这支旧旗杆直至1991年才退役,使用时长达42年之久。1991年天安门广场更换国旗杆,新旗杆含地下部分共32.6米,净高度为30米。当时更换旗杆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已使用42年的22.5米高旗杆确实有些老化;
二是天安门广场以及长安街空间发生巨大变化,22.5米旗杆高度明显偏低,与广场空间不相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