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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21条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这样做(近代一共签署多少个不平等条约)

1915年21条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这样做(近代一共签署多少个不平等条约)

更新时间:2025-07-16 19:41:39

1915年21条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这样做

1915年21条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一方面是日本帝国主义趁着西方列强忙于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趁机向中国推销他们的二十一条要求;另一方面,袁世凯政府为了考虑到国家整体利益,最终在这种极度压力下,被迫在《中日民四条约》上签署了不平等条约。

《中日民四条约》是袁世凯政府与日方因“二十一条”谈判多次最终确定的条约,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社会性质发生变化,主要内容如下:

日本继承并扩大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包括:租借地和租借期限、管理的范围和权限、军用土地、土地转让、路矿等。

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各方面的顾问。

中国政府必须指定数处允许日本建立商场的地点等。

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秘密条款。日本帝国主义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无暇东顾的时机,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此后日本帝国主义以威胁利诱的手段,历时五个月交涉,企图迫使袁世凯政府签订,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这些条款称中日“二十一条”,后经中日协商,签订不平等条约“中日《民四条约》”。但须注意的是,“二十一条”不能等同于《民四条约》。

  1914年8月21日,日本《朝日新闻》登出过日本即将向中国提出的“中日新议定书”6条,内称“因第三国侵害支那共和国之安宁、或于领土保全上有危险之时,日本帝国政府可采取临机必要之处置”、“支那共和国不得妨碍日本帝国政府之上述行动,而予以便利”、“日本帝国为达前项之目的,得临时收用在军事上必要之地点”、“非经两国政府承认,不得与第三国签定违背本协约之条约”等条款,其内容类似于日韩合并前日本与韩国签订的议定书的翻版。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袁世凯政府要求德国把侵占的山东半岛权益交还中国,遭拒。当时美国注意力已转移至欧洲,而英国则希望日本能成为在其远东的盟友,日本于是在8月23日对德宣战,出兵占领了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山东半岛。1914年11月18日,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日本军从中国撤军的要求。1915年1月7日,中国政府再次向日本政府提出撤军要求。

  1915年2月2日,日本趁欧美各国无暇东顾之际,秘密向袁世凯提出了五号共计二十一个条款(简称《二十一条》)的无理要求,逼迫袁世凯政府承认日本取代德国在华的一切特权,进一步扩大日本在满洲及蒙古的权益,以及承诺聘用日本人为顾问。日本的要求等同于将中国纳入成为其保护国。美国闻讯虽对日本提出抗议,但日方并没有收回其主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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