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独生子女证可以申请办理,处理方式如下:
1.
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
2.
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或者村收养一个子女证明;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
如果您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准备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所需材料。
2. 前往当地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事务管理中心:将所需材料携带到当地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事务管理中心,办理独生子女证。
3. 办理手续:根据当地的规定,可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办理手续。
4. 缴纳费用:根据地区政策,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请您关注并遵守当地的规定。
请注意,在办理独生子女证时,请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