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宪制秩序,也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权力来源。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一国两制”方针、基本法的存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依据都是源自宪法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