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失地农民保险不能保的人包括以下几类: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这意味着如果土地失去的原因不是由于国家或其他合法机构依法进行的征地行为,那么这些人将不能获得失地农民保险。
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这类人群虽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他们并没有实际耕种土地,因此不能享受失地农民保险。
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这些人由于已经获得了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因此不再属于失地农民保险的保障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保障范围和不能参保的人群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申请失地农民保险时,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非法征地导致的失地农民:这类农民虽然失去了土地,但不属于政府规定的失地农民范畴,因此不能参保。
拥有承包地但已流转出去的农民:即使失去了土地,这类农民也不属于失地农民,因此不能参保。
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尽管失去了土地,但已经享受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也不能参保。
失地后重新获得土地的农民:如果失地农民在失地后又获得了重新分配的土地,那么他们不属于失地农民,因此不能参保。
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地农民:即使失去了土地,一旦成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能参保。
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的失地农民:转为军官后,也不能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