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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双定户怎么交(个体户双定申请条件)

个体双定户怎么交(个体户双定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5-07-28 09:12:52

个体双定户怎么交

即便是定额或者定律征收的个体户,每月也仍旧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因为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和申报义务是分开的两项,互相不替代。 只需要征期内在网上进行申报即可,十分方便简洁。   (一)缴纳营业税的双定户:   核定月应纳税经营额=[月均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应税所得率)]-上一定额执行期月均开票额;   

(二)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双定户:   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均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三)既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又缴纳营业税的双定户:   1、核定(营业税)月应纳税经营额=[月均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缴纳营业税部分的成本费用支出比例/(1-应税所得率)]- 上一定额执行期月均(营业税)开票额;   

2、缴纳营业税部分的成本费用支出比例=缴纳营业税部分的成本费用支出/月均成本费用支出总额(具体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测算确定);  

 3、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均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双定户分类核定定额最低标准表》适用于新开业双定户的初始核定,其适用计算公式如下:   核定月最低应纳税经营额=(计算单位月最低经营额×计算单位总量)×不开票经营额比例  第十五条 以上计算公式不足以准确核定定额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地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二)按照上一定额执行期月均开出发票额和测算的不开票比例核定;   

(三)按照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第十六条 双定户发生注销或停业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定定额,当期应纳税款按实际经营天数和每日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核定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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