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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产前产后休假如何规定(深圳产假98天包含产前15天了吗)

青岛产前产后休假如何规定(深圳产假98天包含产前15天了吗)

更新时间:2025-07-21 12:44:27

青岛产前产后休假如何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

  明确新增60天产假时间点

  目前,国家规定的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

  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1月22日修订并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增加产假60天。即:2016年起,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相关文章:山东二胎政策最新消息 98天产假没休完的可延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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