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怕员工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怕!!!
1、大公司怕;劳动仲裁之后多数会起诉,起诉就会上网公开,公开了公司就多了一条涉诉风险信息,大公司很注意维护公司和品牌形象,所以怕!
2、小公司怕;小公司多数在人事管理上不规范,不规范劳动者一仲裁就可能要赔钱,老板又没有几个钱,所以怕!
只有两种公司不怕,一种是随时可以卷铺盖跑路的公司不怕,另一种是管理很规范又不怕有涉诉信息的公司不怕(比如说国企)。
二、那公司为什么怕劳动仲裁?
原因是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太严格了!举几个例子:
1、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要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N);
2、合同没到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支付赔偿金(支付标准:2N);
3、公司单方面不能调岗、不能调薪、不能调整工作地点,除非劳动者同意(如果有人觉得可以调,那你可以去查案例看看);
4、公司必须按时付工资,公司必须要交社保,一不小心员工搞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又得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N);
5、三期的员工不能辞退,加班要付加班费,年休假不给休要付三倍工资,没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甚至有的地方合同到期了继续工作没续签也要付双倍工资;
6、小额仲裁结束之后还只让员工起诉,不允许单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