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四力半,指的是清代五等弓的“弓力”力数。其中的“力”,是指拉弓射箭时张开的“弓力”。五等弓的弓力是四力至六力,四力半正在其中。
据清代史料记载,弓的“等”和“力”,以制作弓时所用的筋和胶的数量来划分,具体分为六至一等弓和一至十八力。
六等弓,一力至三力,用筋八两、胶五两;
五等弓,四力至六力,用筋十四两、胶七两;
四等弓,七力至九力,用筋十八两、胶九两;
三等弓,十力至十二力,用筋一斤十两、胶十两;
二等弓,十三力至十五力,用筋二斤、胶十二两;
一等弓,十六力至十八力,用筋二斤六两、胶十四两。
由此可见,弓在制作中使用的筋和胶越多,等级就越高,弓力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