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这是因为考虑到上坡时车辆停止容易熄火,从而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这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这是因为考虑到上坡时车辆停止容易熄火,从而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这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