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隶属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2000年1月,是专门从事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学院院长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学院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初任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职培训和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一级以下法官的续职培训;承担省法院指定的其它培训和人民法院委托的培训及相关会议;承担相关司法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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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是隶属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从事法官教育培训的副厅级单位。学院位于济南市山大南路,校园占地57761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拥有教育培训、办公、食宿和健身等设施条件。学院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4个职能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