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中止劳动关系,不需要应用借口技巧等,反而弄巧成拙。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就应该明确试用期的实际意义,用人单位也应该将双方的权利告知劳动者。
当然为了激化矛盾,在辞退员工时应尽量措词温和,理由充分而且得当,不宜过于直接或简单粗暴。所以尽管不必巧妙辞令,但也应该软化处理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中止劳动关系,不需要应用借口技巧等,反而弄巧成拙。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就应该明确试用期的实际意义,用人单位也应该将双方的权利告知劳动者。
当然为了激化矛盾,在辞退员工时应尽量措词温和,理由充分而且得当,不宜过于直接或简单粗暴。所以尽管不必巧妙辞令,但也应该软化处理员工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