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以下方面的教育:
1.基本道德教育:包括尊重他人、遵守规则、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教育。
2.学科知识教育: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各科目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3.健康教育:包括身体保健和卫生习惯的教育,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培养。
4.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
5.人际关系与社交技巧培养:教导学生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学会处理各种社交场合中的问题与冲突的方法和技巧。
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增强网络文明素养,掌握必备的网络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