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是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的。
根据管理的需要,“制造费用”科目可以按生产车间开设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开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费用发生时,根据支出凭证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有关明细账,但材料、工资、折旧以及待摊和预提费用等,要在月末时,根据汇总编制的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
材料、产品等存货的盘盈、盘亏数,则应根据盘点报告表登记。
归集在“制造费用”科目借方的各项费用,月末时应全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计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科目一般月末没有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