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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四川南充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

南充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四川南充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5-07-25 19:14:04

南充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四川南充宅基地标准面积是没人23—30平方米,三人一下的按三人计算,这是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2条的规定来实施的,你可以去看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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